無錫市機械工程學會
錫機學字【2023】第 8 號
科技成果評價管理辦法(暫行)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
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21〕26 號)的精神,更好地發揮科技成果評價作用,
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,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,
發揮學會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成果評價是指無錫市機械工程學會(以下簡
稱“學會”)通過一定的形式和程序,組織并協同本行業專家對科技成果
的科學性、創造性、先進性、可行性和應用前景等進行綜合評價(包括鑒
定和評估),得出科學結論的活動。
第三條 科技成果評價范圍為我市機械行業及相關領域,具備科學性、
創造性、先進性等屬性和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(包括新發現、
新理論、新方法、新技術、新產品、新品種和新工藝等)。
第四條 無錫市機械工程學會統一歸口管理科技成果評價工作。
第二章 申請科技成果評價的條件
第五條 申請評價的科技成果應具備以下條件:
1、申請人為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或個人;
2、項目已完成,知識產權明確,不存在權屬爭議且技術資料齊全;
3、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技術發展方向,應用前景較好;
4、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規范要求;
5、在同類技術中具有先進性和一定的特色。
第三章 科技成果評價程序
第六條 申請方按本辦法有關規定,對符合條件的科技成果,向無錫
市機械工程學會提出申請,并填寫《無錫市機械工程學會科技成果評價申
請表》(附件一)。
第七條 雙方簽訂《無錫市機械工程學會科技成果評價協議書》(附件
二),申請方按工作量向學會交納一定的費用。
第八條 申請方應提供以下材料:
一、工作報告
1、申請方基本情況:單位(或個人)簡介、研發工作組織機構、工作
計劃、資金分配及人員分工等;
2、評價(鑒定、評估)大綱:項目名稱、任務來源、評價性質、評價
依據、評價形式、評價程序、評價文件等;
3、成果研發背景、目標、技術路線、取得的成果水平及推廣應用情況。
二、技術報告
1、技術研發過程,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;
2、技術原理和工藝流程;
3、關鍵技術的先進性和創新性,達到的技術水平;
4、市場前景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;
5、其他。
三、附件材料
1、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;
2、產品執行標準及在主管部門備案證明材料;
3、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;
4、操作規程或說明書;
5、主要用戶目錄清單及兩個以上用戶使用意見;
6、查新報告;
7、經濟分析報告;
8、專利證書;
9、論文、著作;
10、其他。
四、擁有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或無知識產權糾紛的承諾和聲明。 第九條 學會對申報的材料進行初審,并通知申請方補充完善相關材
料。申報材料通過初審后,雙方協商確定召開專家評審會的時間。
第十條 遴選鑒定專家
(1)評審委員會由不少于 5 名高校、研究院所和企業的專家組成(單
數),其技術職稱不低于高級技術職稱,同一單位專家不超過 2 人,成果
完成單位(包括成果參加單位)的人員不得擔任評審專家。
(2)被鑒定單位可提出“鑒定專家建議名單”,經協調補充后確定,
也可由學會推薦,經協商后確定。
第十一條 專家評審會由學會組織,主要程序及內容:
(1)宣布會議開始,介紹出席評審會專家與領導,項目完成單位領導
致詞;
(2)宣布鑒定委員會組成,推選鑒定委員會主任、副主任,鑒定委員
會主任主持鑒定會;
(3)現場考查(如無可省去);
(4)完成單位做成果匯報;
(5)宣讀查新報告、實踐檢驗單位應用證明等材料;
(6)鑒定委員會專家質詢、討論,形成鑒定意見;
(7)鑒定委員會主任宣讀鑒定意見;
(8)課題組致謝,鑒定會結束。
第十二條 學會編制科技成果評價證書,并向申請方提交科技成果評
價證書。
第四章 其他
第十三條 申請方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,在召開專
家會前,將符合要求的材料提交至學會,并在會上如實介紹項目情況,回
答專家的質詢。
第十四條 學會工作人員遵守申請方對技術保密的規定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無錫市機械工程學會起草制定,負責解釋, 并報
無錫市科學技術協會和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備案。
本辦法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實施
聯系方式:
無錫市機械工程學會
地址:無錫市復興路
秘書長:孫明興,13961715219
電話:0510-82731644
可做科技成果鑒定